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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未知發表時間:2023年05月08日 16:39:48瀏覽量:200
美國EB-1C跨國高管簽證的要求解析
EB-1C指那些被跨國公司調任到美國的高級行政人員或高級經理。該外國人須獲得美國公司永久聘任,而在此之前的三年期間內,已為在該美國公司的海外相關企業(母公司,子公司或關聯公司)工作至少一年以上。
EB-1C跨國高管簽證的要求
跨國高管EB-1C移民申請,適用于跨國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移民到美國,成為永久居民。
EB-1C簽證的具體要求如下:
(1)在過去的三年中,改高管必須在美國雇主的海外機構(如母公司或者子公司)工作至少一年,而且必須在美國擔任高管的職能;
(2)雇主必須在美國境內和美國以外的國家進行業務運營,提供頻繁、持續、系統的商品和服務;
(3)雇主必須在美國存續一年以上。
EB1C的受益人可以分為兩種:
a) 經理人(Manager)
b) 管理人(Executive)
對應兩種類型的受益人還有以下不同的標準
經理人要證明自己在公司從事以下職能:
(1)管理公司內部的組織、部門等;
(2)管理并控制公司內部監督、管理或專業部門的工作;
(3)有人事任免權力;
(4)進行日常運營的決策工作。
管理人要證明自己在公司從事以下職能:
(1)指導內部組織或部門的管理工作;
(2)確定工作目標,制定工作規劃;
(3)參與公司戰略決策;
(4)只聽從公司更高層的管理人員、董事會或股東的指示。
EB-1C跨國高管移民申請需要提交的材料
跨國高管EB-1C移民申請,需要高管任職的公司以及高管本人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美國雇主通常需要提交以下材料,證明高管在公司承擔的職責以及公司的經營情況:
(1)公司營業執照、章程
(2)公司EIN(聯邦雇主識別號碼)
(3)辦公室租賃合同
(4)審計報告
(5)公司報稅表
(6)公司季度報告表
(7)商業合同、發票、提貨單、信用證等
(8)銀行證明
(9)公司架構圖、員工總數,高管的工作職位
(10)辦公室內部和外部的照片
(11)公司宣傳資料或產品介紹
(12)交易記錄
此外高管本人需要提交以下材料,證明自己的資質:
(1)簡歷
(2)學歷證明
(3)美國公司的海外關聯公司出具的雇傭證明信
(4)海外關聯公司對于將高管調派至美國公司的決議文件
(5)其它可以證明高管具有與管理職位相應能力的文件
美國EB-5投資移民概況
美國EB-5投資移民是指符合美國其他一些限制性條件的投資者將資金投資到美國國政府批準的投資基金或合適的商業項目的一種行為。 文章標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