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移民】美國EB-5項目條件和優勢
來源:金陽光出國發表時間:2023年05月08日 14:22:38瀏覽量:
1990年美國出臺移民原始法案,創立EB-5 投資移民類別,并沿用至今,其目的是吸引海外投資移民者來美國投資及創造就業機會。1992年增加了TEA概念,此方案的投資額為美金100萬元,如果投資標的是位于目標就業區(Targeted Employment Area),則投資額可降為50萬美金。1993年,在1990法案的基礎上增加了regional center區域中心,申請人享有間接創造就業機會的彈性資格。此類簽證每年有10000個名額。外國移民申請人在美投資創設有利于美國經濟的商業性企業,并創造10個全職的美國工人就業機會,即可獲發二年期的條件式移民簽證。二年屆滿前90天,若移民投資者的投資行為仍存在,可申請"條件移除",而成為永久居民。 文章標簽: